很多客户在为自己的品牌名确定名称的时候,并没有去商标局查询此名称是否可以注册,是否符合国家商标法则。这种情况布朗德品牌设计也遇到过,在此友情提示各位朋友,在确定自己的品牌名称以后,标志设计之前,最好先去商标局查询,免得当标志设计好以后,由于品牌名称问题而造成不能注册,会造成时间和经济损失。
郑州布朗德品牌设计,粘贴一项商标法则: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; 或者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
郑州布朗德品牌设计机构创始人李艳强先生,有7年品牌设计经验,特别是标志设计上,我们一向坚持原创,并认为设计是商业的艺术化、艺术的商业化的一个过程,即把握艺术的高度,又帷幄于她的商业价值。我们会在您提供的名称合法的基础上,确保标志设计好之后可以成功注册。